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南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部署,拟于12月中旬开展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河长制考核工作。为做好迎检准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在做好自评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的河湖长办公室做好市级复评迎检工作。
二、对照《考核指标》(见附件)认真准备好迎检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总结好一年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相关佐证材料要做到内容详实、信息准确、报道真实,确保考核定性指标得满分,定量指标不扣分。
三、具体检查时间及方法以各县区河湖长办公室通知为准,并于2018年12月25日之前将自评得分统计表及佐证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
市教育局联系人:吴季鹏,联系电话:83986482。
附件:2018年度各县区河长制考核自评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