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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0年中小学法治教师及法治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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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升法治课教师及法治辅导员专业水平,提高中小学法治课教育教学质量,依据2020年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决定委托南昌广播电视大学承办南昌市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及法治辅导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区)、开发区《道德与法治》课教研员1人、骨干教师1人;局属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各1人;事业办、市直民办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各1人,约100人。已参加省级以上法治课教师培训的以及近两年参加过本培训的,不再选派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5日—7日,为期3天。

地点:美程商务酒店(南昌市洛阳路143号)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主要内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势与任务、开展在校法治教育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新修订)、民法典、宪法等。

培训采用专家授课、讨论交流、教学互动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培训纪律

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严格请假制度,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需请假,须书面报临时班委批准。

3.严格遵守学习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4.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吸烟、喧哗、随意走动,手机必须关闭或调至振动模式,课堂上不得接打电话。

5.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活动,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的生活消费品费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以钱为赌注”的娱乐活动。

五、其它事项

1.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分配的培训计划,科学合理选派参训对象,通知并督促参训教师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结束后,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参训教师与其他法治课教师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共享培训成果。

3.培训费、食宿费由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保障,学员往返交通等费用由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5%的教师培训经费中报销。

4.培训当天办理报到,参训学员请于11月5日上午9:15前到美程商务酒店(南昌市洛阳路143号)完成报到。

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认真做好选派报名工作,以县区和学校为单位于11月1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电子稿(附件)报送至南昌广播电视大学邮箱14582472@qq.com。

联系人:南昌广播电视大学武云飞18170006328

市教育局宣传教育处黄老师83986470

附件:中小学法治教师及法治辅导员培训班报名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0年中小学法治教师及法治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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