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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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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今年寒假,是“双减”政策执行后的第一个寒假。解决好中小学生寒假“看护难”这一家长“急难愁盼”问题,体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治站位,体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责任担当。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减轻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推动“双减”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我市中小学校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市城区、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关心并解决疫情防控形势下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寒假托管服务的问题。

二、服务时间

第一阶段:1月24日(周一)- 1月28日(周五)

第二阶段:2月 7日(周一)- 2月11日(周五)

每天托管时间段为:上午8:30-11:30 ,中午11:30-13:30,下午13:30-17:00。学生和家长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学校也可根据学生需求,提供适当延时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组织基础性托管服务。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在教师的看护指导下,按照作业管理要求完成当天的寒假作业,观看北京冬奥会现场直播,开展经典阅读和分享交流活动,开设书法学习课堂,每天安排形式多样的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组织趣味性集体活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适宜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二)开展个性化拓展活动。根据学段和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提供思政类、科普探究类、手工制作类、艺术鉴赏类、体育拓展类、心理健康类等课程,丰富寒假托管的服务内容。各学校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特色课程做好寒假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社会实践基地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体验式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

(三)适度安排差异化学业辅导活动。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坚持不上新课、不留书面作业的原则,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每天安排一节课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四、组织实施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选择、安全第一”的原则,扎实有效组织实施好寒假托管服务,力求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参与服务人员多元,凸显新的工作成效,为春季开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一)编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应做到“应开尽开”,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寒假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晒”好服务内容项目清单。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本级所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1月19日之前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公示栏等,“晒”方案、“晒”课程、“晒”师资、“晒”特色等,让家长和学生详细了解寒假托管服务的项目内容,自愿选择服务时段和个性化拓展服务项目,利于学校做好统筹安排。

(三)服务周到组织线上线下报名。寒假期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正式上线运行,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于1月14日(星期五)开通报名通道,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立即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各自端口,发布本学校的托管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有序引导组织家长在线自主报名。如果一时难以完成线上报名的家长,学校应主动耐心地接待家长做好线下纸质报名登记工作,事后再由学校帮助家长完成线上填报工作。请县区与学校平台管理员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商定报名技术细节。平台技术支持,石仁凤 联系电话:83963369  17779110971。

(四)寒假托管服务期间的班级设置。各学校根据报名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数量,视情况可以按原有班级安排,亦可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托管服务期间,可采取同伴互助、小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各项学习与活动。若遇学校报名人数不多、但学生和家长仍有托管需求的,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将有需求的学生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接受寒假托管服务,或明确一所牵头学校,将相邻的几所学校联合开展寒假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寒假校内托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寒假校内托管服务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双减”工作往深处走、往实处做的重要举措,作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总结课后服务和暑期校内托管的经验,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服务内容,精选课程资源,严格遵守“双减”有关政策要求和赣教办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确保寒假校内托管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保障统筹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假期校内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在假期托管服务的收费和取酬标准出台之前,教师取酬标准及收费标准参照已经批准的校内课后服务有关课时标准执行,不得违规收费。对家庭困难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所在区域公办学校。对中午有在学校用餐需求的学生,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前和供餐公司做好沟通,并参照日常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供应午餐,让家长放心满意。

(三)多渠道解决好托管服务的师资来源。各级各类学校要组建由党团员教师、优秀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支援参与,承担起寒假托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对于参与托管服务的教师应给予适当的薪酬补助,合理安排好教师参与寒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充分的休息。教师参与寒假托管情况应计入课时,作为当年评优评选、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积极吸纳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和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在课程资源和师资资源仍有欠缺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引入全市特色类课程库和师资库的资源,丰富寒假托管服务内容。

(四)切实保证参与寒假托管师生的安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假期托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期。

(五)市、县联动加强对寒假托管服务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相关科室、教研单位应深入所属学校调研,发现好的做法加以总结推广,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改进办法。市、县(区)两级“双减”专班应常态化、随机性对寒假托管服务开展检查,对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访谈、了解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寒假托管服务组织不力、管理松懈、质量不高、家长满意度低的学校,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落实“双减”工作作为“督导一号工程”的要求,组织督学及责任督学加强常态化精准督导,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情况。

春季开学后,各县区、直属学校要及时总结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含开展托管服务的内容、参与托管学生数量、教师数量等)、问题困难、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书面总结报告于2月1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义教科。联系邮箱:ncsywjy@163.com。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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