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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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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分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5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c.gov.cn)或本机关网站(www.nce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21楼;邮编:330038;电话:0791-3986497;传真:0791-3986484;电子邮箱:ncsjyj@163.com)。

一、概述

2011年度,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指导局机关和我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组织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收集各方面对政务公开评议和意见,汇总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报送有关材料。领导小组督查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根据督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这些都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规范工作。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南昌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南昌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南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昌市人民政府和我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我局进行现场查阅。在进一步完善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制定了《南昌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严格的政府网上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

(三)拓宽渠道,增加途径。为使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多元获取信息,我局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2011年,我们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的方式及时发布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其他形式。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除了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外,我局还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百姓关心、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在局机关网站上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同时还积极加强与省、市级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教育工作的新动态。

(四)加强管理,确保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搭建起来之后,我局不断加强日常后台维护和运行,局领导非常重视,加强了监督管理,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要填写《南昌市教育局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按照承办人拟稿一一处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还须经法规处进行法制审查)一一处室分管领导审查—局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的程序办理。局重大信息须经局办公室审核并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时限,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确保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地完成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狠抓培训,提高能力。积极参加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中心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进行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组织信息公开人员认真参加相关工作培训,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素质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我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在南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063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法规文件9条,发展规划33条,政务动态107,突发事件管理9条,公告公示674条,财经信息1条,行政执法4条,公共服务24条,职能业务26条。2011年度新增各类信息208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南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c.gov.cn)或市教育局网站(www.nced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

市民可以到本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地点:红谷大厦b212113室;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7913986497

3、新闻发布会

我局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教育信息。2010年,围绕百姓关心、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共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分别是2010年中招工作新闻发布会和教师招聘工作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分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进步和信息化普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广大市民要求、与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把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三是群众的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对今后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特别是教育中心工作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把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处室、工作人员业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从而,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教育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教育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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