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区、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健全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实验室安全。
请对照《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自纠与整改,于10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南昌市教育评测中心。
联系人:刘永翔,联系电话:86793990,邮箱:48824822@qq.com。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教基厅函〔2024〕26号附件(1)《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_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_的通知》
附件2:教基厅函〔2024〕26号附件(1)《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