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工作重点,结合区域(学校)教育实际,探索智慧教育发展路径,凸显智慧教育发展特色,力争在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等方面取得突破,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智慧教育建设模式和经验。
二、建设目标
在全市开展“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遴选,以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形成支撑和引领我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推动南昌智慧教育发挥全国标杆作用和示范效应。
三、申报条件
1.申请县(区)或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要有明确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能部门。
2.申请县(区)或学校具有开展智慧教育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并积极在智慧教育方面开展探索,且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推进方式灵活,保障措施有力。
3.申请县(区)或学校应具备较高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近年来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基本实现全面应用信息化教学方式。
4.申请县(区)和县(区)学校要明确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信息化的投入预算和落实情况。
四、建设重点
围绕智慧教学、智慧管理、智慧评价、智慧服务等深化智慧校园应用,推动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衔接,提升“教学通”和智慧作业应用水平,深化直播、互动等智慧课堂应用,探索“5G+VR”教学应用场景建设,提升教师学情分析和个性化教学的能力,打造以校本课程、选修课程和阅读课程为特色的各类教学资源库,提升智慧阅读水平,强化信息化骨干教师培养,推动人工智能与创客教育、STEAM教育有机融合。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遴选
1.“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申请,填报附件一。
2.“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请,县(区)学校填报附件二,局属及其他学校填报附件三。
3.县(区)属学校在县(区)推荐的基础上,各县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局属及其他学校直接申请。
申报县(区)或学校于6月25日前,将附件一式三份报市教育评估监测和技术推广中心(同时发电子版)。
(二)推进落实
经专家组综合评定后,将及时公布入围名单。入围县(区)和学校应积极谋划、统筹规划、细化目标、突出特色,不断完善实施方案,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落实建设资金和支持政策,确保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创建推广
入围县(区)和学校须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经验,定期向市教育局提交成果材料。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示范校工作进行年度测评,并在建设期满后,根据年度测评和最终考核结果认定“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同时,入围县(区)和学校应充分利用媒体、网络进行社会宣传,充分交流互动,促进互学互鉴互进,辐射、引领全市智慧教育创新发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俊晖 联系电话:86789052 电子邮箱:423769543@qq.com
地址:南昌市教育评估监测和技术推广中心 南昌市民德路215号 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