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赣教基字〔2021〕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市义务教育课堂学习操作材料使用管理的相应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堂学习操作材料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9-07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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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赣教基字〔2021〕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市义务教育课堂学习操作材料使用管理的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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