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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农村在线课堂评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5-20   访问量: 

各相关县(区)教体局,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

为树立南昌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用标杆和典型,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推动农村在线课堂教学应用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在线课堂先进县区、先进学校、先进工作者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农村在线课堂项目县区、学校、教师

二、评优类别

1.“农村在线同步课堂”先进县区;

2.“农村在线同步课堂”先进学校;

3.“农村在线同步课堂”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县区”评选资格及条件

积极利用农村在线课堂项目设施设备开展教育教学应用,在全县(区)项目校中,利用农村在线课堂手段,各学科(英、音、美)平均开课率不低于部颁标准80%,且全县(区)平均有效课时率不低于80%的县区具备参评资格。

(1)领导重视。县(区)教体局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在线课堂”工作,将其当作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计划。

(2)管理规范。县(区)电教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了全县(区)“农村在线课堂”管理规范及考核制度。

(二)“先进学校”评选资格及条件

    积极利用农村在线课堂项目设施设备开展教育教学应用,利用农村在线课堂手段,在已开设的学科中(英、音、美),开课率不低于部颁标准80%,且全校平均有效课时率不低于80%的学校具备参评资格。

(1)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在线课堂”工作,具有强烈的现代教育意识,并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管理扎实规范。学校具备良好的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成立了“农村在线课堂”的职能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村在线课堂”管理规范及考核制度。

(3)配备人员专业。有分管农村在线课堂工作校长,主讲课堂主讲教师必须由具备专业教师资格老师担任,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4)成效显著。主讲课堂为教学点至少开设包含音乐、美术、英语学科三门学科中的两科;显著提高了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及教师教学水平;创新性地利用农村在线课堂开展教学或教研活动,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三)“先进工作者”评选资格及条件

自2020-2021学年度积极参与农村在线课堂项目的主讲教师、管理人员、辅助教师具备参评资格。

(1)热爱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各项农村在线课堂活动,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对农村在线课堂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

(2)示范引领作用。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善于探究及总结在线课堂新型教学模式,努力为学校和老师提供信息化服务和帮助。

(3)教学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每学期利用在线课堂开课不少于30节,有效课时率不低于90%,并利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参与走进村小与学生面对面互动活动,受村小、教学点师生的喜爱和欢迎。

四、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有学校自主申报、县区推荐评选、市级综合审核3个环节。

(一)学校自主申报。

各农村在线课堂实验学校应积极对照评选条件,将学校开展特色、亮点、成效如实填写在《 “农村在线课堂”——先进学校推荐表》(详见附件2);

学校结合教师日常表现及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先进工作者,并提交《农村在线课堂”——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详见附件3)。

(二)县(区)推荐遴选。

各县区根据推荐指标鼓励所属辖区内学校自愿申报,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及个人予以推荐,汇总后填写《 “农村在线课堂”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

县(区)学校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名称

先进学校名额数

先进工作者名额数

南昌县

3

18

进贤县

4

21

安义县

2

9

新建区

4

22

湾里管理局

2

9

进贤县小学数学教学实验校

2

(三)市级综合审核。

南昌市教育局根据“南昌市农村学校在线同步课堂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供的大数据对县区、学校及个人材料进行核实,对特色工作经验和案例先进县区、学校予以授牌,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发放南昌市教育局荣誉证书。

四、相关要求

(1)拟申报县区、学校、个人要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材料,材料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2)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平公正组织推荐,按照评选程序开展工作,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汇总材料(包含推荐汇总表+先进县区+先进学校+先进个人推荐表)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电子稿到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格式:县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102173

指定邮箱:1054223912@qq.com

通讯地址:南昌市南湖路2号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民德路状元桥旁)

附件:1.《“农村在线课堂”——先进县区申报表》

2.《“农村在线课堂”——先进学校推荐表》

3.《“农村在线课堂”——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农村在线课堂”推荐汇总表》

洪教技字〔2021〕7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农村在线课堂评先工作的通知

洪教技字〔2021〕7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农村在线课堂评先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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