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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2020年度立项课题中期评估工作及2019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14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赣技教字〔2021〕6号、赣技教字〔2021〕7号、赣技教字〔2021〕8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应用融合创新发展,提升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与科研水平,培育并推广应用典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一)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课题。

(二)课题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须在充分考虑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科背景基础上,参考《2021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课题,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24时。

(五)申报材料须网上递交,不接受纸质申报书。申请人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的课题申报入口,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并打印一份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简表》(以下简称“课题申报简表”,见附件1),填写《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6月2日前送交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研科(区属学校统一由县区电教站汇总)。

(六)南昌市将对申报课题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选拔后上报省电教馆。

二、2020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0年度立项课题、部分申请中期评估延期的2019年度立项课题(名单见附件2)。

(二)评估内容

1.课题研究方案执行与落实情况;

2.课题研究的实施进度,实验数据的收集整理,已开展的工作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研究打算等;

3.人员队伍配备、研究环境支撑(设备、设施、场地等)、政策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4.课题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专著、论文、教学软件、教学课例等,重点检查这些成果的水平、数量以及产生的实际效果等。

如研究方案作了调整的,应说明调整内容、原因及其落实情况。

(三)材料报送和评审

1.中期评估材料只接受网上上报,不受理纸质检查材料。所有立项课题均须参加中期评估,否则不予结题。

2.网上报送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24时。

3.各申请人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下端的课题中期评估材料上报入口,若课题有变更的,请先填报变更情况,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变更表”)一份;若课题没有变更的,直接填报中期评估相关材料,其中上传研究日志(研究过程的活动记载、教学反思、活动小结等)、研究成果(获奖课件、教案,发表的论文等),作为中期评估的必要条件,并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申请简表》(以下简称“中期评估申请简表”,见附件2)一份,填报《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0年度立项课题中期评估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6月2日前送交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研科(区属学校统一由县区电教站汇总)。

(四)评估结果公布

评估结束后,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将发文公布评估结果。评审意见可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查看。

评估结果分2个等级:合格、不合格。等级为 “不合格”的,须整改并重新上报相关材料。整改材料仍通过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的中期评估材料整改入口上传报送时间为11月1日至30日。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作撤项处理。

三、2019年度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工作

(一)结题验收对象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9年度立项课题、部分结题整改或申请延期结题的2018年度立项课题(名单见附件3)。

(二)结题方式与要求

1.采用通讯结题方式。结题鉴定材料只接受网上上报,不受理纸质检查材料。

2.网上报送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24时。

3.各申请人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下端的课题结题上报入口,若课题有变更的,请先填报变更情况,并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变更表”)一份;若课题没有变更的,直接填报结题相关材料,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申请简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课题结题申请简表”)一份,填写《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9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6月2日前送交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研科。

4.各申请人须上传研究日志(研究过程的活动记载、教学反思、活动小结等)、研究成果(获奖课件、教案,发表的论文等),作为结题鉴定的必要条件。

5.无故不参加结题鉴定且没有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一律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之内不许申报省电教馆立项课题。

望各县区电教馆及学校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指导、督促各课题申报人做好课题的各项工作。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795040

附件:1.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2.2020年度立项课题中期评估工作

3.2019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

关于转发《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2020年度立项课题中期评估工作及2019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附件2.2020年度立项课题中期评估工作

附件3.2019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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