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相关局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做好动员工作。各县(区)、学校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充分动员,引导教师积极参加研修。
二、及时掌握进度。各县区、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掌握本县(区)、本校教师参加研修情况,组织研讨交流,确保学习成效。
三、总结凝练经验。各县(区)、学校要加强寒假研修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方面的经验形成总结材料,于2023年2月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宣教科指定邮箱。(xjk83986470@163.com)。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2.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基础教育教师版20221209)
3.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职业教育教师版20221209)
4.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区域(学校)教师研修管理员操作手册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基础教育教师版20221209)
附件3: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职业教育教师版20221209)
附件4: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区域(学校)教师研修管理员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