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各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的提示》(赣教师函〔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
联系人:市教育局宣教(思政)科,黄梦雨,联系电话:83986478。
附件:1.《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的提示》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情况统计表(2018-2023学年)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12-12 访问量: |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各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的提示》(赣教师函〔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
联系人:市教育局宣教(思政)科,黄梦雨,联系电话:8398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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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情况统计表(2018-2023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