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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江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8-1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语委,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决定在“十四五”时期组织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江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各学校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江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标准》要求,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推荐计划,本次申报每个县区可报送3所学校(含幼儿园1所);局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和市管民办学校可对照标准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可自主申报。市教育局将组织市级评审,推荐15所学校参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申报材料(见附件)报送截止期为9月14日,联系人: 市教育局宣教科:刘老师,联系电话:83986496、83986470,邮箱:xjk83986470@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江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江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江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江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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