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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年中小学法治教师及法治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7-07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提升法治课教师及法治辅导员专业水平,提高中小学法治课教育教学质量,依据2022年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决定举办2022年全市中小学法治教师及法治辅导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研员1人、骨干教师1人;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法治辅导员各1人,约80人。已参加省级以上法治课教师培训的以及近两年参加过本培训的,不再选派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1日—23日

地点: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新建区湾里管理局梅岭镇紫阳宫路1号)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主要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宪法、党内法规等。

培训采用专家授课和教学互动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培训纪律

1.严格请假制度,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需请假,须书面报临时班委批准。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学习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3.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吸烟、喧哗、随意走动,手机必须关闭或调至振动模式,课堂上不得接打电话。

五、其它事项

1.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分配的培训计划,科学合理选派参训对象,通知并督促参训教师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结束后,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参训教师与其他法治课教师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共享培训成果。

3.本次培训的培训费由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保障并统一安排食宿,学员往返交通等费用由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5%的教师培训经费中报销。

4.培训往返接送安排。参训学员在7月21日上午8:00准时在南昌市第二十九中学(井冈山大道1408号)统一集中乘车。参训学员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行前往,途径山路和陡坡,自行前往的学员请小心驾驶,注意安全。

5.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综合实践教育学校按规定向培训所在地防疫部门报备,并按属地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各参训人员接到通知后避免前往疫情严重地区或接触高危人群,并做好个人体温监测工作。参加培训者请自备口罩,服从培训地测温、扫码等管理要求。培训报到前14天内有重点疫区行程及疫情人员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如参训途中或培训期间身体出现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向会务人员报告。

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认真做好选派报名工作,以县区和学校为单位于7月14日前在线填写《2022年南昌市中小学法治教师及法治辅导员培训班报名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RWN5YUh5bVh1R2JR备注:网址有效期至2022年7月15日)。联系人:邓怀丽;联系电话:8398647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年中小学法治教师及法治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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