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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中华经典诗词大赛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6-20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各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展示“智慧阅读 书香校园”及“双减”背景下课后服务成效,提升中华经典诗词诵读及鉴赏水平,市教育局、市语委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中华经典诗词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激励和引领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积极阅读诵读中华经典诗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喜迎二十大”浓厚氛围。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为全日制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在校教师和学生,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由县区语委或学校管理人员担任),指导老师1人,诗词讲解老师1名,诗词诵读师生30人以内组成。

2.每个县区在区域竞赛的基础上选派1支代表队,可以联合组队,也可以单一学校组队,以县区代表队形式参加市级比赛;局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自行组队参加。原则上,局属学校及市级以上语言文字示范校必须组队参赛。

四、竞赛内容

竞赛诗词应以中小学教材中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歌颂祖国、歌颂中国共产党等经典诗词作品为主,可适当拓展部分课外经典诗词,但不得选取外国诗词。

竞赛形式为“诗词讲解+诗词诵读”。每个队指定一名教师对参赛诗词进行讲解,参赛队集体诵读诗词。诗词讲解主要讲述诗词的背景、意义、价值等内容,要求集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可使用多媒体技术;诗词诵读的形式不限,可借助音乐、视频、舞美、吟诵等多种方式融合呈现,“诗词讲解+诗词诵读”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五、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县区(学校)选拔赛、市级初赛、市级决赛(含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

1.县区(学校)选拔赛:县区由各县区教体局(办)、语委主办,县区学校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选拔,组成县区代表队;局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局直管民办学校自行选拔组队参加市级初赛。

2.市级初赛:市级初赛采用视频展示、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各参赛队将参赛内容统一录制为一个视频参加市级初赛,要求为2022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不超过10分钟,大小不超过1.5G,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3.市级决赛:分半决赛、决赛。市级初赛选拔16支队伍分两组进行现场半决赛,每组前4支队伍进入总决赛。半决赛、决赛拟定于9月中下旬举行。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由市教育局、市语委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证书;三等奖以上各代表队老师获同等指导老师奖项。

七、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大赛是全市“金秋诗会”及“推普周”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要充分利用好暑期课后服务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遴选参赛队员,组建参赛队伍,积极参与竞赛活动,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切实做好本次活动宣传工作,市教育局、市语委将邀请省、市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市教育局将通过“两微一网”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各县区和学校也要充分利用本地本校自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3.以赛促学,深入推进。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竞赛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语言文字管理规定要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特别是要将诗词阅读、诗词赏析、诗词知识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暑期阅读活动、日常教学及课后服务内容,不断提升师生阅读兴趣和阅读素养。

请各县区、局直管各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参赛作品(MP4视频)于9月8日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宣教科,参赛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在9月1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市教育局宣传教育科(市语委办)刘老师,联系电话:83986496,83986470邮箱:xjk83986470@163.com,同时请各县区、学校领队老师加入本次活动工作QQ群250797641。

附件:1.南昌市中小学中华经典诗词大赛竞赛规程

2.参赛队伍报名表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语委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中华经典诗词大赛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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