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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6-0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赣教政法办函〔2022〕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学校要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国家、省市组织开展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继续组织学生100%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县区、学校要组织好本地本校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为:qspfw.moe.gov.cn),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假作业、志愿服务、课后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全员参与“宪法卫士”学习活动,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宪法卫士”参与率排名进行通报。“宪法卫士”参与情况将与全市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直接挂钩,其中县区排名第一及市直学校排名第一的队伍将直接进入市级总决赛,县区排名第二及市直学校排名第二的队伍将直接进入市级半决赛,参与率相同时,按参与人数进行排名。

3.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并推荐选手参加省“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区、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演讲比赛要求,认真录制和选送优秀演讲作品。原则上,各县(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有高中的县区)各推荐1个演讲视频(学生所属组别以2022年9月开学时所处学段为准);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根据所属学段推荐1个演讲视频。市教育局将组织对报送的演讲视频进行评选,并视征集情况评选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省级初赛。请于2022年9月5日(周一)前,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将本县区或学校的演讲视频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ncsjyjxjk@163.com,并同时在线填写《南昌市第七届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参赛信息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RVZ4QW9DSFdvSkJl)。邮件名称请统一命名为“组别名称+县区/学校名称+参赛学生姓名”。联系人:邓怀丽 联系电话:83986470。

4.积极参与教育部及省市其它竞赛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举办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市教育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各县区、各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参与。

5.有条件的县区、学校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各县区、学校要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赣教政法办函〔2022〕6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赣教政法办函〔2022〕6号)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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