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区)教体局(办),相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第四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和第七期“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参训工作。
附件:关于公布全省第四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和第七期“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2〕11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第四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和第七期“中小学名校长养计划”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关于公布全省第四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和第七期“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