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语言艺术水平,培养一批具备较高语言艺术水准的骨干教师,引领中小学语言艺术活动开展,依据市教育局2019年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决定由南昌市干部教师培训中心联合江西省朗诵与语言艺术协会举行全市中青年教师语言艺术高级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专业培训,为中小学培养一批在诵读、演讲、主持、节目编排、语言艺术活动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具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或指导老师。
二、培训对象及计划
各县区、各学校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的中青年教师,要求热爱语言艺术,具备一定的语言艺术基础,年龄25-35周岁,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本期培训名额为60人,通过统一分配计划,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参训学员。原则上,各县区推荐2人,承担推普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可多推荐1人,由各县区教体局(办)负责推荐上报;局属学校推荐1-2人,规模较大的事业办、民办学校推荐1人,由学校推荐报送。
三、培训内容
主要开展嗓音美化、台词基础、语言表达技巧、即兴语言、优秀舞台节目赏析、节目策划与编排等语言艺术相关内容的培训。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将安排省朗协具有丰富语言艺术经验及较高艺术水准的名家名嘴、资深播音员主持人、表演艺术家授课。采取理论课程集中面授,专业技能小班化教学,个性素养网络在线辅导相结合方式。
培训时间为2019年4月—10月,每周2—3次集中授课,以双休日上课为主,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语言艺术主题沙龙活动或青年论坛,展示培训成果。
五、其它事项
1.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分配的培训计划,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加选拔、培训。
2.参训学员的选拔工作由南昌市干部教师培训中心(南昌电大)牵头,江西省朗诵与语言艺术协会组织专家具体实施。
3.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学习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4.培训结束后,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参训教师与其它教师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共享培训成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5.培训费由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保障,学员往返交通等费用由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5%的教师培训经费中报销。
请各学校(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计划推荐参训人员,人员名单电子稿于4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526887519@qq.com。联系人:黄老师13767423457,88336038。
附件:中青年教师语言艺术高级研修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