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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1-16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防疫工作实际,并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精准落实防控措施,最大程度维护校园防疫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产生影响。

一、加强健康监测。开学前一周,各县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每日要对全体师生开展发热、干咳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各县区要选择中学和小学各1所(市直学校选择2所中学)开展哨点监测,动态分析中小学生新冠病毒感染变化趋势。开学后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个人防护。各县区、中小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做到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学后如果校内发生疫情,要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短期内实施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个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开学前各县区、中小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重点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应对准备措施,包括疫苗接种、药物储备、检测策略、疫情监测、宣传引导及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等内容,确保“乙类乙管”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四、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各县区、中小学校要储备适量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防疫物资要保有2周以上的储备量,并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

五、加强疫苗接种。各县区、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窗口期,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苗接种工作,积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安排,做好组织动员,推动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尽早完成第二剂次加强针免疫接种。

六、加强公共卫生整治。开学前各县区、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教学区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空气流通,尽量减少使用无自然通风的室内密闭空间。校门口要摆放消毒用品,外来人员进出时做好消毒。

七、做好人文关怀。各县区、中小学校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增强士气和信心。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__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_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__染防控工作方案_的通知》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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