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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1-16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关于做好<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的通知和新颁布的《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学校结合《关于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做好<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

2.《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3.《关于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 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 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

附件2:《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附件3:《关于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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