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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南昌市教师艺术团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10-1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音乐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市中小学美育教育的发展。现制定2022-2023学年度南昌市教师艺术团活动安排,具体如下:

一、教师艺术团训练安排

(一)合唱团常态化训练时间、地点

排练时间:每周四上午09:00-12:00

排练地点: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学(叠山路总校)

东新艺教五楼合唱教室

(二)舞蹈团常态化训练时间、地点

排练时间:每周五上午09:00-12:00

排练地点:南师附小教育集团玉泉岛校区

四楼舞蹈教室

二、教师艺术团参训人员

全市各县区、市管学校在团正式成员(名单见附表)及全市中小学校在职在岗美育教师跟团学习人员。

三、教师艺术团常任导师

江西师范大学教授       李新荣

南昌航空大学教师       郑  绚

豫章师范学院教师       杨  琳 

四、教师艺术团训练内容

(一)合唱团训练内容

通过系统的指挥法、合唱训练法的学习,掌握基本且规范的指挥技术,学习后,培训对象应有较娴熟的指挥法技巧,积累合唱排练的经验,能够独立地开展合唱的组织与训练,合唱作品的分析与处理,且能将合唱理论与合唱指挥技能运用于教学之中以及各类音乐活动之中。

具体内容:

1.《雨后彩虹》(词:于之 曲:陆在易)

2.《十送》(词:张士燮 曲:江西赣南采茶戏曲调;

朱正文整理;合唱改编:吴昊)

3.《山在虚无缥缈间》(词:韦翰章 曲:黄自)

4.《渔歌子》(词:张志和   曲: 林华)

5.《汉阳门花园》(词曲:冯翔 改编:吴昊)

6.《崴撒啰》(词:卢云生 曲:刘晓耕)

7.《一窝雀》(词:将明初、万里 曲:刘晓耕)

学期结束后,组织开展学习曲目展示活动,并邀请相关领导、合唱专家观摩。

(二)舞蹈团训练内容

中国民族民间舞—藏族、蒙古族、朝鲜族、维吾尔族古族。

《中国民族民间舞》 是舞蹈学专业重要的学科核心课程,它和其它的舞蹈训练课共同承担着培养舞蹈艺术人才,传承中华民族先进文明的天职,中国民族民间舞是各民族文化主体精神结晶和文化集合物。学习中民国间舞,首先了解民间舞蹈文化,再以身体训练为基点,进行动律分析,掌握各种不同民族民间舞的风格。通过学习,使学生在身体各部位的表现力及舞蹈意识的方面得到有效训练。

具体内容:

1.藏族舞:踢踏舞组合、动律综合组合--库玛拉组合、弦子舞部分:(1)屈伸动律综合组合;(2)拉萨弦子组合。

2.蒙古族:体态动律综合训练组合、肩组合、柔臂组合、马姿综合训练组合。期中总结、讨论交流活动。

3.朝鲜族舞:动律组合、古格里组合、安旦组合。

4.维吾尔族舞:动律组合、赛乃姆组合、刀郎组合、哈萨克族鹰舞、期中总结、讨论交流活动。

学期结束后,组织开展学习内容展示活动,并邀请相关领导、舞蹈专家观摩。

(三)教师艺术团展演提升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大中小学合唱展示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办函〔2022〕18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南昌市中小学合唱展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市教师艺术团要认真组织好在团教师的排练、展演工作,积极完成省、市教育系统内各项教育教学、展演展示任务,并帮助在团教师解决他们在学校艺术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教师综合技能素养。

五、其它要求

(一)加强宣传加度。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发动,广泛宣传,推荐适合的艺术教师参加南昌市教师艺术团,学习合唱指挥、舞蹈技能专业训练,并妥善安排好参训教师的课程,配合做好市教师艺术团组织的各类排练与展示活动。

(二)加强考勤制度。认真做好各县区、各学校艺术教师跟团培训、学习工作。为维护教师排练、演出等活动秩序,艺术团各声部长(小组长)必须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及时向各艺术团负责人汇报。每学期将考评结果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届时将会把教师们在团学习、培训情况反馈至各相关县(区)及学校。

(三)完善奖励制度。为鼓励团员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在艺术团圆满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的情况下,将按团员比例,由导师推荐,并依照考勤记录和学习情况,评选出教师艺术团年度“优秀合唱团员”、“优秀舞蹈团员”若干名;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相关活动。

(四)招募新团员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在职在岗美育教师(尤其新入职音乐教师),在经学校同意后,均可报名参加团内正常训练和学习项目。跟团学习教师在经过团内考核后才能成为正式团员,并获得随艺术团展演展示资格。申请方试:填写好申请表并发送至512212297@QQ.com邮箱。联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樊剑辉,0791-83986468。请各县(区)教体局(办、中心),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积极推荐新入职音乐教师参加教师艺术团学习。合唱团联系人:储艳贞13970860597;舞蹈团联系人:陈  璐15879108688。

附件:1.南昌市教师艺术团正式团员名单

2.南昌市中小学校美育教师跟团学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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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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