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体卫艺科发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体育美育“晒课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9-03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学校体育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省教育厅下发了《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和南昌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南昌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对中小学体育美育课程设置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美育课时,为落实好上述文件要求,现就全市中小学开展体育美育“晒课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体育美育课时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16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南昌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洪教义教字〔2021〕17号)等课程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不能减少、挤占体育美育课时。

二、完善体育美育“晒课表”制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体育美育“晒课表”长期制度。每学期在开学后15天内,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所属官网公示学校体育美育课表,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体育美育课程开足、课时达标。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在开学后15天内,将本校各班级体育美育课程表公示在学校官网上,同时将体育美育课程表汇总上报至市教育局。体育美育课表主要涵盖:体育、音乐、美术、写字(书法)等科目。

三、开展课后体育美育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体育美育课、大课间、课外活动的有机衔接,形成联动,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课后“三点半”的时间,根据自身特色和学生需求,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课后体育美育活动,使学生掌握更多的运动技能,拥有更多的艺术特长。

四、加强体育美育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纳入挂牌督导内容,定期对音体美课程管理、开课率、实践活动、师资力量等开展督导,切实解决当前中小学校对体育美育育人价值和功能认识不到位,体育美育课存在的应付、挤占、停课等问题。2021年秋季开学期间,市教育局会将开足开齐上好体育、美育纳入秋季督导督查工作,并全年不定期明察暗访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推进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全市通报。

五、报送体育美育课表要求。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请于9月15日前将《南昌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美育“晒课表”公示网址上报表》(见附表)以纸质、电子形式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请于9月15日前将本校各班级体育美育课表公示在学校官网上,同时以(Excel格式)电子表格形式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

报送地址:南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21楼2102室),联系人:樊剑辉,联系电话0791-83986479,邮箱:512212297@QQ.com。

附表:《南昌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美育“晒课表”公示网址上报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体育美育“晒课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体育美育“晒课表”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