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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江西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9-16   访问量: 

各县(区)教科体局、红十字会、各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健康江西行动(2019-203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赣红字〔2020〕20号)等文件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力量,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江西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教体艺办函〔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以下意见做好贯彻落实。

1.加强推动重点教职员工参加应急救护员培训,提高教职工中红十字救护员的覆盖率,确保学校的合格救护员人数至少达到学校班级数。

2.全市中小学校要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纳入学校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高中阶段学校须将应急救护技能培训纳入学生军事训练课程。

市教育局联系人:赵俊,联系电话:0791-83986479

市红十字会联系人:王妤昆,联系电话:0791-86771992

附件: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江西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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