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思政科发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文化自信,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二、作品要求

1.要求突出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兴旺和祝福的主题,突出“红红火火过大年”、家庭和睦、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充分挖掘节日文化内涵和教育意义,内容精炼、图文并茂,色彩搭配合理、作品有创意、报头新颖、贴切。

2.内容精炼、图文并茂,色彩搭配合理、作品有创意。小学低年级以绘画展现为主;小学高年级以文字采集为主;中学生以表现自身感悟和创作技巧为主。

3.手抄报作品必须原创。

三、评选表彰

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数量

各县(区)和学校在本单位比赛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每个县(区)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6幅;每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3幅(有多个校区但为统一法人的须学校统一上报)。

2.作品规格:每件作品尺寸为4开,单面创作,作品的文件名必须按“单位全称(区属学校要标明县区)+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命名。将作品的正面拍照上交,照片要求清晰完整,分辨率高,2M左右。

3.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

4.收件要求:请各单位统一将作品的正面拍照(照片名为:单位全称(区属学校要标明县区)+作者姓名+指导教师),连同“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电子稿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14311312@qq.com。联系人:程老师  0791-83986478。

附件:“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附件:“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