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团市委《关于上缴2021年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团费的通知》要求,按照《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江西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青发〔2017〕22号)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团费上缴工作通知如下:
1.按时缴纳团费是各学校评优评先、分配团员发展段号的重要依据,各学校务必依据实际团员数及时缴纳团费。
2.各学校须以“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员数据为基数,2021年下半年各学校团组织上缴团费金额以2021年12月31日系统录入团员情况为依据进行测算。2022年上半年各学校团组织上缴团费金额以2022年6月30日系统录入团员情况为依据进行测算。其中,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教师团员每月缴纳团费3元,各学校在本级团委应收团费的基础上留存60%,上交40%,并于10月15日前到市教育局706缴纳团费,联系人邰老师,电话83986496。
3.团费由市教育局团委收齐后统一汇入局团费专用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及各学校缴费明细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