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思政科发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专项培训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7-05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据市教育局2022年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决定委托江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南昌大学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承办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专项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家庭教育志愿服务人员,共80-90人。原则上每个县区2-3人,局属学校推荐1人(集团校或规模较大的学校可推荐2人),规模较大的事业办、民办学校推荐1人。

二、培训内容与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家庭教育指导理念与模式;家长对孩子心身发展特点认识与应对策略指导;家长角色正确扮演指导;良好亲子关系建立指导;如何将孩子逆反期转变为成长关键期;孩子抗挫折能力培养指导;家长课堂讲课能力训练;家校合作指导;家校合作经验交流等。具体课程见附件1。

培训时间:跨度3个月,采取基础知识+技能训练+家长课堂讲课能力训练相结合,线下面授11天共88课时;线上100课时(含智慧父母28讲、亲子十八式18讲、助子成才14讲等);“知行365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手机学习平台(电脑亦可学习)学习及指导。

二、培训地点与师资

面授地点:南昌市叠山路300号北湖小学一楼多媒体教室

(乘坐地铁3号线到墩子塘站4号出口步行127米;乘坐地铁2号线阳明公园站1号出口步行444米)

授课师资:著名家庭教育专家、教授等组成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课表见附件1)

四、考试与证书

学员参加完培训,统一参加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的“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试通过获得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协会证书。

五、其他事项

1. 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按照分配的计划,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及家庭教育志愿服务人员参加培训,并尽可能为培训学员提供便利。

2.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学习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参训率达到85%以上的,其培训学时将计入市级培训统筹学分。

3. 本次培训的培训费、中餐费由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保障。按照“同城不住宿”的要求,培训不统一安排住宿,个别不属“同城”范畴的学员若需住宿,其住宿费及往返交通等费用由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5%的培训经费中报销。

4. 所有参训人员微信扫码进群,并于7月13日上午8点30前到面授地点报到(带好身份证复印件1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张、学信网复印件1张,1寸电子证件照)。参训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到前14天有过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要求出具48小时的核酸阴性证明。

5. 各县区、各学校将参训人员报名表电子稿(PDF盖章版和word版)请于7月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917517075@qq.com。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5270867306。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专项培训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