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引导学生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缅怀革命先烈,厚植红色基因,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珍惜今天幸福的生活,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二、作品要求
1.“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创作作品以清明节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为主题,结合党史国情,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展现当代青少年的价值观。
2.内容精炼、图文并茂,色彩搭配合理、作品有创意。小学低年级以绘画展现为主;小学高年级以文字采集为主;中学生以表现自身感悟和创作技巧为主。
3.手抄报作品必须原创。
三、评选表彰
1.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2.指导学生获一等奖的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数量
各县(区)和学校在本单位比赛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每个县(区)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10幅;每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5幅(有多个校区但为统一法人的须学校统一上报)。
2.作品规格:每件作品尺寸为4开,单面创作,作品的文件名必须按“单位全称(区属学校要标明县区)+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命名。将作品的正面拍照上交,照片要求清晰完整,分辨率高,2M左右。
3.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
4.收件要求:请各单位统一将作品的正面拍照(照片名为:单位全称(区属学校要标明县区)+作者姓名+指导教师),连同“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电子稿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14311312@qq.com。联系人:程老师 0791-83986478。
附件: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