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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南昌市教育系统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6-2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局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南昌市教育局作为校园环境创建工作部牵头单位,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奋斗目标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师生素质和教育文明程度为重点,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宣传好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态势、新做法、新经验,特此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2019年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亮点特色工作;

(二)每周开展的校园内外创建活动;

(三)创建工作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四)各校制作的创建工作的音频、视频文件或H5等;

(五)其他创新创建的工作思路的经验介绍。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把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报道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环节来抓,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更大影响和成效,进一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快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环境。

(二)按时保质,准确真实。提倡务实高效的校园文明创建活动,弘扬良好育人宣传氛围。把深化全国文明城创建活动信息报送融入常态工作,做到报送的信息要事件真实,事实准确,数据可靠,效果客观,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10点前报市校园环境工作部,如遇节假日报送时间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点,创建工作信息报送统一发送至邮箱2899658652@qq.com。

(三)明晰责任,确定专职。为确保信息报送工作对接顺畅,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创建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和联络工作。6月24日前17点前将报送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发至市教育局创建办。联系人:市教育局创建办张开,联系电话:18070038678,83950310,邮箱:936559503@qq.com。

三、信息报送管理

(一)市教育局创建办每周一公布上周信息报送结果,按月向市教育局领导通报信息报送情况。

(二)市教育局会同市文明办将对各单位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的信息宣传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并纳入市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凡参评2019年南昌市文明校园的学校,创建期间被校园环境创建工作部工作简报采用的报送信息必须达到20篇以上(被上级创建部门采纳的信息按1篇抵2篇计算),未达标学校作扣分处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须上报10篇以上总结类信息稿,对县(区)属学校督促到位,建立台账管理。

(三)信息报送统计结果计入2019年综合工作考核得分,进一步推动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洪教创字〔2019〕3号关于建立南昌市教育系统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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