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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核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函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21   访问量: 

各县()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

教育部将于近日来我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核对,进一步详实了解整改情况及“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情况。为做好迎接核对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治理成果,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核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至你们,请各县()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认真抓好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核对工作,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对,完善治理工作台账,确保一个不漏,做到全覆盖。核对工作务必于1224日前完成,并认真填写“县(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核对表”(见附件1),盖章确认最终数据报至我局社管处。

2.各县()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要在20181231日前完成“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的培训机构信息录入,公布黑白名单,便于群众依托平台查询机构相关信息和投诉机构违规培训行为。同步公布举报电话,多层面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要认真核查群众投诉,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投诉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态势。

3.各县()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要认真总结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核对工作情况,梳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困难,形成书面报告,于1221日下午16:00前将报至我局社管处。

(联系电话:0791-83986476电子邮箱:610276639@qq.com)

附件:1.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核对表

2.《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核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洪教社管函〔2018〕12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核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函

附件2:《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核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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