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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制定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23   访问量: 

相关县(区)教体局:

为全面推动全省化解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基本需要,根据《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赣教发201813号),《南昌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洪教发〔2019〕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赣教基字201920号)要求,现就制定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建立台账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为基础,建立普通高中校额、班额情况摸底排查机制,对本区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校额、班额的数量与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办学规模超过4000人的学校为大校额)。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消除大校额、大班额工作台账,进行销号管理。

二、明确目标,科学规划

省、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大校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达到《江西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基本适应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的要求。各县(区)要加强统筹,按照总体目标做好规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基础较好、条件具备的县(区),尽量提前完成工作任务。

三、采取措施,落实规划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补齐短板、城乡一体、普职相当、属地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大校额、大班额的工作措施,保障规划落实落地。

一是优化结构布局。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城镇化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利用高中教育资源,方便学生在县域内就学。办好必要的乡镇高中。新建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不得超过4000人,班额不得超过50人。要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持普职大体相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二是有序扩大供给。要根据摸底情况和本县(区)规划目标,有计划、分年度实施一些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为薄弱学校配齐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断有序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

三是严控招生计划。2019年起,对各普通高中要按照《江西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生均校舍面积、师生比、班额等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对存在超大班额的学校要视情况适当减少招生计划,保障起始高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6人。

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形成合力。要建立消除大校额大班额完成情况的考核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各县(区)落实消除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情况的督促、检査和指导,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质量。

实施消除大校额大班额计划是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普及攻坚的重大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紧制订专项规划,确保摸排数据准确,方案切实可行。各县(区)教体局请将专项规划文本和《南昌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附件1),于2019年6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普高处;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南昌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进度汇总表》(附件2)至市教育局普高处。

联系人:普高处王涛

联系电话:83986480,邮箱:33812434@qq.com

附件:1.南昌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

2.南昌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进度汇总表

洪教普高字〔2019〕10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制定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

附件1:南昌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年

附件2:南昌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进度汇总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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