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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0-23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市教育局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法学会举办南昌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建幸福美丽南昌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昌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中共南昌市委依法治市办、南昌市普法办、南昌市法学会

三、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为全日制中小学校(含中职院校)在校中小学生,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由县区相关科室或学校管理人员担任),指导老师1-3名,参赛学生3名组成。

2.每个县区选派1支代表队(选手须含辖区内所有学段),可以单一学校组队,也可以跨校联合组队(跨校组队每校可申报一名指导老师),均以县区代表队形式参加市级比赛。

3.局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自行组队参加。市直学校代表队选手须含本校所有学段,原则上,2000人以上的中学,必须组队参赛。

四、竞赛内容

1.《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安全法》《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与青少年学习生活相关的内容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五、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县区选拔赛、市级初赛、市级决赛(含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

1.县区(学校)选拔赛:县区由各县区教体局(办)主办,县区学校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校内选拔,各县区以现场竞赛的方式选拔参赛队;局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局直管民办学校以校内选拔方式组队参加市级初赛。各代表队名单于11月10日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宣教处。

2.市级初赛:县区代表队及市直学校代表队统一参加市级笔试初赛,按照每支队伍三名选手的总分排名,分县区和市直组各选拔5支代表队与“宪法小卫士”参与率县区排名第二及市直学校排名第二的队伍进入市级半决赛。如最后一个入围半决赛名额出现多队同分情况,则以单个选手最高分做选拔依据。市级初赛拟定于11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市级决赛(半决赛12进6,决赛6进2):分半决赛、决赛,经初赛晋级的12支代表队(含“宪法小卫士”参与率排名第二的县区和市直学校队)分两组参加半决赛,每组晋级2支代表队与“宪法小卫士”参与率排名第一的县区和市直学校共6支代表队进入总决赛。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2名;各参赛队员获团体奖同等奖项,各参赛队领队及指导老师获团体奖同等指导老师奖项。获奖单位及个人由市教育局通报表彰,并分类颁发相应奖牌、证书、奖品。

七、其他事项

1.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认真选拔参赛选手,积极参与竞赛活动,为大力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营造良好氛围。

2.为切实做好本次活动宣传工作,市教育局将邀请省、市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市教育局新闻中心将通过“两微一网”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图片、资料请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宣传教育处。

3.“宪法小卫士”参与率统计以截至10月30日为参考,县区以参与率直接排名,市直学校对参与人数2000人以上,参与率95%以上的学校进行排名,并以此排名决定晋级指标。

各县区、市直学校参赛队请填写《南昌市第三届青少法治知识竞赛参赛队伍报名表》(附件),于11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局宣教处。联系人:黄小琴;联系电话:83986470;邮箱:252364530@qq.com;知识竞赛工作QQ群:902777378(各参赛队领队请于11月10日前加入该工作群)。

附件:1.《南昌市第三届青少法治知识竞赛参赛队伍报名表》

2.南昌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规程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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