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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db:ly]   发布日期: 2013-04-15   访问量: 

南昌市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启动。凡2013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15号)文件规定的申请认定条件,且户籍在我市的社会人员及地处我市的高等学校2013年普通高招应届毕业生均可申报。

我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按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络报名方式。2013年4月18日至5月8日期间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采取“属地化”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申报教师资格审查及认定。具体操作事项按赣教师字〔2013〕15号文件和网络报名操作界面的具体要求进行。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络报名成功后,申报者须按照“属地化”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经就读学校预审、县区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市教育局集中现场确认点的资格复审。

我市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统招2013届应届毕业生(2013年6月底毕业)申报教师资格,应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初审所需材料(材料目录见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3〕15号文件)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由高校统一向所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初审,并按认定权限报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复审。

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严格规范认定程序,我局不举办也从未授权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请谨防中介机构(公司)发布的虚假广告信息,以免损害教师资格申请人的利益。

详情请登录江西教育信息网(/ncdoc/ncjyj/uploadfile/ro40t1kke51)和南昌教育信息网(/ncdoc/ncjyj/uploadfile/52eofjzvj51)查询。

南昌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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