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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单位)建设项目及校舍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8-04   访问量: 

各局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强化校园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以及国家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对各局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及校园校舍安全情况再次进行排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及相关要求

即日起各校各单位对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及开展校舍安全、危房排查鉴定情况,并在2021年8月13日前将自查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上报,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相关责任人。8月16日起,局基建科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各校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核排查。在复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漏报、虚报、瞒报情况的学校和单位,将在全系统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排查内容

1.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对施工环境、施工管理、作业现场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查看。

重点排查在建工程是否要坚决按照质监部门要求施工,如施工现场是否使用钢管脚手架;是否使用垂直运输的机械设备(井架);校园内施工是否做好坚固的护栏墙等安全防护措施,将施工区独立分隔开来;在施工区围栏,是否增加校园安全图标、告示牌;是否安排学校领导、值日教师轮流值班,随时处理突发事件等。

2.校舍安全:主要包括房屋的重要结构部分有无变化;屋顶有无漏雨;门窗玻璃、护栏、楼梯扶手有无损坏;顶棚、墙壁装修有无开裂、脱落;烟道、垃圾道、雨水管有无堵塞;上下水、暖气管道、卫生设备有无跑冒滴漏;变电室(箱)、配电柜、电气线路是否完好,有无漏电;外檐、阳台、台阶、散水、勒角等处有无影响正常使用或安全的情况;室内地面、道路、场地是否平整;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能否正常使用;安全设施(护栏、技防、应急灯、疏散通道)是否完善、是否运转正常。

重点排查房屋基础有无不均匀沉降;墙体有无开裂或倾斜;屋架、梁、柱、屋面板等受力构件有无弯曲、变形、开裂;房屋隔震与消能减震装置有无问题;围墙、大门、烟囱、水塔、看台、雨棚、车棚、花窖、水井等是否安全;给排水管网、燃气、供暖、制冷、通风、电气、防雷、消防、特种设备等设施(含各类管网井)是否安全。对已经采取加固和防治措施的建筑,重点进行效果检查。

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预先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动员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市直学校(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及校舍安全排查情况表》

洪教建字〔2021〕26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单位)建设项目及校舍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附件:《市直学校(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及校舍安全排查情况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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