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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0年度教育系统校建体系和管理能力综合提高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1-05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建设行为,推进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教育系统校建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为校园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依据2020年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决定举办2020年度教育系统校建体系和管理能力综合提高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对南昌市教育系统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讲解,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建设行为。

2.对教育系统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等环节进行讲解,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学习基本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3.对政府采购环节进行讲解,规范操作流程。

4.对教育系统节能降耗相关工作进行讲解。

二、培训对象

1.相关县区分管局长、校建办主任;

2.局属学校(单位)分管总务领导、总务主任;

合计约100人。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对南昌市教育系统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讲解,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建设行为;对教育系统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等环节进行讲解,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学习基本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环节进行讲解,规范操作流程;对教育系统节能降耗相关工作进行讲解,进一步推进系统节能降耗工作。

培训采用专家授课、讨论交流、教学互动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日

培训地点:地中海阳光大酒店(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988号)。

五、培训纪律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守《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培训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培训期间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以及培训课程相关内容;自觉规范言行举止,不在公共场合和微信群(朋友圈)中传播不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行。

2.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廉洁规定,把纪律挺在前面,守住廉洁自律底线,确保廉洁培训。培训期间不组织不参加未经批准的活动;学员相互之间不彼此吃请,不接受或赠送礼品、纪念品;不带家属或随行人员参训。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参训,提前10分钟进教室,对号入座,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教学活动期间将通讯工具置于关闭或静音状态;上课时认真听讲,不与邻座交头接耳,不玩手机、不接打电话、不拍照,不发短信、微信和微博,不得拷贝教授课件,不得复制、传播教授的视频、录音;讨论交流时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发言实事求是,力求精炼,力戒空谈;现场教学期间,按时上下车,不大声喧哗,不中途离开,不随意更换座位和乘坐车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每天晚上如无教学安排,必须在房间自学,培训期间完成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

4.严格请销假制度。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事外出或需提前返程的,应事先向带队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统一在培训班安排的地点住宿,登记住宿的房间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换,不准留客住宿或在外过夜;学员必须全天佩戴学员证进出,并遵守相关规定,凭学员证上课、就餐等;爱护公共设施,不在酒店吸烟,不在房间内的电视柜上熨衣服,不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等杂物,保持环境清洁和室内卫生,损害公物照价赔偿;不出入任何娱乐场所;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贵重物品存放在房间里的个人保险柜内;长途电话、就医、洗衣服等费用自理。不安排非培训活动用车。

6.严格自我约束纪律。不准在培训活动期间穿着奇装异服或着装不整,时刻注意自我形象。严格按照培训班报到和结束时间抵达与返程,严禁以参加培训为名绕道异地到旅游景点;不得回单位报销任何与培训班无关的费用。

六、其他事项

1.各县区、各学校(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参训人员准时参训,并给参训人员学习工作提供便利。

2.参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按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本次培训将对参训人员的考勤、笔记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者,培训学时将计入市级培训统筹学分。

3.市内培训所需培训费、食宿费等由市教育局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安排,往返交通费(不含市内交通费用)等费用凭有效票据回原单位在公用经费5%的教师培训费中报销。

4.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11月2日,请各县区、各学校(单位)填写《2020年度教育系统校建体系和管理能力综合提高班学员登记表》,并将电子稿报送局基建处,电子邮箱:19095032@qq.com。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0年度教育系统校建体系和管理能力综合提高班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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