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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202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6-24   访问量: 

各局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和市节减办《关于印发南昌市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洪节减办〔2020〕4号)要求,今年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29日—7月5日,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绿水青山,节能增效”。7月2日为全国低碳日。

二、活动安排

1.主题宣传活动。

节能宣传周期间,各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召开报告会、展览会、推介会、现场会,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科普展、主题讲座、作品征集活动,举办新能源汽车推广、能源紧缺体验、绿色低碳出行、践行垃圾分类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同时,要紧紧围绕“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主题,广泛宣传本单位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煤、节材、节粮、新技术新能源推广、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本单位涌现出的节能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展示节约型校园的风采。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7月2日为“全国低碳日”。各公共机构要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宣传低碳环保理念。

3.组织开展学校“毕业季”可回收垃圾兑换活动

节能宣传周正值每年的学校毕业季,毕业生会产生大量的可回收废旧物品,兑换回收这些废旧物品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也有利于培养学生节能环保意识。各校应拟定活动方案,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季”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并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时间在6月30日前向我局基建房产管理处报备。

三、有关要求

1.各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校、各单位要采取将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宣传画、倡议书)上传至学校网站、公众微信号、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尽量扩大受众面,普及和宣传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并保留相关网页截图考核备查。

2.节能宣传周期间,请各校、各单位及时将活动当天开展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发送市教育局基建处邮箱(46009490@qq.com)。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校、各单位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活动安排及总结(电子扫描件)报市教育局基建处。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202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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