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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十三五”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3-27   访问量: 

各相关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干项目年”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9〕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大干项目年”工作部署,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十三五”以来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加强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我局将开展对“十三五”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大干项目年”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不抓项目是失职、不会抓项目是不称职”导向,着力破解“三慢一难一粗”问题,进一步掀起加快项目建设热潮,为推动全市中小学基本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检查时间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单位自查阶段,时间安排在2019年3月25日至4月25日;第二阶段为教育局专项检查,时间安排在2019年5月6日至5月31日,检查组成员为市教育局基建处相关人员,各县(区)、开发区(新区)项目具体检查时间再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1.2016年—2018年市级支持县区基础教育民生工程项目;

2.2016年—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

3.2014年以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奖补资金项目;

4.南昌市中小学“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内项目;

5.2016年—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

四、检查方式

1.查看项目相关资料;

2.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

五、其他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务必思想上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查找问题,推进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合法、合规。根据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在4月26日之前形成单位自查报告并将电子稿报送至我局基建处。

附件:1.2016年—2018年市级支持县区基础教育民生工程项目;

2.2016年—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

3.2014年以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奖补资金项目;

4.南昌市中小学“十三五”基本建设项目;

5.2016年—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

洪教建字〔2019〕9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十三五”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附件1 :2016年—2018年市级支持县区基础教育民生工程项目

附件2 :2016年—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

附件3 :2014年以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奖补资金项目

附件4 :南昌市中小学“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内项目

附件5 :2016年—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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