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计财科发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6-18   访问量: 

市属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今年市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各学校上年实际招生完成数和现有办学条件、师资配套等因素和高中阶段入学率、职普招生比例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市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21〕1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2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着力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所有招生学校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对违规招生学校,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从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南昌市普通高中实施“强基实验项目”试点工作,各试点学校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接教育部强基计划和高校实施拔尖计划2.0,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附件:2021年南昌市市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附件:2021年南昌市市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