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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07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1〕7号)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春季开学后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掌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春季开学后学生和教职工变动情况。

二、数据采集时间节点

期初数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初数据(即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

期末数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数据(时间节点为4月15日)。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

半年报通过江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系统填报,更新直报系统中学生台帐和教师台帐,然后生成学校班额表(注:中职学校无此表)、学生变动情况表、教师变动情况表进行审核。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5日,系统关闭时间为4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谁填表、谁上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准确填写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2.请各县(区)教育部门做好所属单位统计数据汇总审核工作。

五、审验要求

1.2021年4月22日至4月23日在南昌二中初中部红谷滩校区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大厅对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进行联合会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县(区)所属中学的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审计工作由县(区)教体局自行安排。

2.各学校送审时请将系统中做好的统计报表打印一式两份,在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经校长审签(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审。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所签报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资料负责,确保数据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3.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按照统一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准备,按时送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送审,请提前联系沟通。为了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统计数据一经上报,不予更改。

附件:1.2021年南昌市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审验时间安排

2.2021年南昌市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审验工作具体分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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