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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管民办学校银行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2-24   访问量: 

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洪教计字〔2021〕1号)文件的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发展基金。”为了落实上述政策规定,加强对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收入和银行账户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按规定备案银行账户信息,并于3月2日前填报《南昌市教育局直管民办学校银行账户备案表》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非拍照版)和电子稿发至邮箱395138295@qq.com备案。

2.学校所有收费收入全部缴入银行账户、严禁设置账外账,所有账户应报尽报、不得漏报。

3.今后学校账户如有变更,须在变更后7日内及时报备。

以上将作为市教育局对民办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重点。请严格执行。

附件:南昌市教育局直管民办学校银行账户备案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管民办学校银行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南昌市教育局直管民办学校银行账户备案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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