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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9-0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洪教计字〔20208号)文件精神,参照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考核标准,并结合各单位在近三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突出表现。经研究,决定对全市50个先进集体和80个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发展再立新功。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同志们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遵章守纪,模范带头的奉献精神,为推动南昌市各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洪教计字〔2020〕12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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