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各单位:
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赣教财字[2018]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赣教财字[2018]97号)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29 访问量: |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各单位:
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赣教财字[2018]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赣教财字[2018]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