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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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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

为做好今年我市招生工作,根据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口数,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数,今年小学、初中毕业生人数,上年实际招生完成数等因素和高中阶段入学率、职普招生比例要求,经核定,现下达你县(区)2018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入学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必须严格按《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就学。城区、开发区(新区)初中招生计划为其区域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减除升入市属初中学生人数,且原则上较上学年实际招生数要适当增加。市本级要稳定存量,城区、开发区(新区)要拓展增量。

二、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高中)协调发展

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包括升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校、高职、高专等,下同)毛入学率达92.2%以上。各县(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必须综合考虑本县(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规划要求,继续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县和新建、湾里区高中阶段毛入学应不低于当地“十五”规划年度目标。

要保持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高中)协调发展。今年全市高中招生计划中职普比大体46的比例下达。

三、要高度重视招生计划的落实完成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接通知后,必须尽快将今年的招生计划下达分解落实到乡(镇)、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确保完成今年招生计划。

附件:南昌市二0一八年分县区招生计划

南昌市教育局

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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