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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实施推进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8-12-20   访问量: 


各县、区教科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体办(中心),局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管理标准”),并开发了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管理标准》细则对标自查,完成研判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研判对象

全市所有举办义务教育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初中部。

研判程序

(一)获取账号对标研判工作通过网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凭账号密码登录系统http://dc.emis.edu.cn/jcjy)进行填报,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各县区统一进行填报。各学校账号由各县)信息填报管理员进行发放。

(二)系统填报。各学校对照系统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指标,按照“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个类别如实客观地进行自我研判,系统将自动生成研判结果并提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系统填报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三)县级核查确认。各县(区)教育部门组织人员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随堂听课、查阅资料等方式,核查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贯彻实施《管理标准》情况。核查完成后登录系统对各学校自我研判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核查确认工作2019年430日之前完成。

(四)学校研判整改。各学校根据自我研判及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确认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逐项整改达标。教育行政部门针对落实《管理标准》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共性问题,作为调整政策、完善举措的重要依据。整改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市级核查。市教育局在2019年9月开学后结合其他相关督查工作抽查部分市属学校、县(区)属学校《管理标准》研判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教育部印发的《管理标准》是在指导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重要标准,是提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基本要点、抓住关键要素,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并将达到标准要求作为推动日常管理的有效抓手。市教育局为抓好《管理标准》落实工作,正在拟定全市义务教育“高品质”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将形成以教育集群带动和区域协同发展为重点,以“高品质”学校建设工作为核心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提升机制。

     二是加强督查检查。教育部、省教育厅将根据《管理标准》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定期发布义务教育学校贯彻落实《管理标准》情况,通报各县(区)学校自查达标率、教育行政部门核查达标率等数据。省教育厅将把我市实施推进《管理标准》情况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市教育局将结合教育督导及“高品质”学校建设等工作机制,深入县)、学校督导检查《管理标准》落实情况,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县级教育部门和市属学校重要工作考核内容。

三是认真完成填报工作各县(区)要指定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负责系统填报工作,请于10月16日前将工作联系人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市教育局将把各县(区)学校系统账号密码发送至县级联系人。为方便开展工作,请确定的联系人加入QQ群,群号为876269399

联系电话83986482,邮箱:6357829@qq.com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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