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下发《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 ||
索 引 号: 20171031-181337-458 | 生成时间: 2017-06-28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关于下发《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15号)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教育厅会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制定了《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下发各地执行,并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