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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8-06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红军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调度会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8月9日-9月10日

二、督查安排

1.由局领导带队,以科室为单位,分13个督查组,对局属79所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全覆盖挂点督查,同时对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所辖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2.组织全市责任督学对所在责任区学校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三、督查内容

围绕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三防建设、校园建设等内容进行督查,具体内容细则见《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督查月”活动督查清单》(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复杂性、特殊性,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扎实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刻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2.注重督查实效。紧盯校园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对照督查清单逐校检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一销号清零,确保在秋季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各县(区)要按照市级通知要求,迅速安排所属学校的安全督查工作。

3.严明督查纪律。督查过程中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增加学校负担。

联系电话:83986481,工作邮箱:ncjydd@126.com。

附件:1.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督查月”活动督查分组安排

2.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督查月”活动督查清单

3.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督查月”活动督办单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月”活动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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