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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五项管理”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6-02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市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教育部“五项管理”文件和《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要求,扎实推进“五项管理”工作落地见效,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请认真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一、一月一督导。市县两级责任督学要对照教育部“五项管理”通知及《“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按照属地分工,从本月到年底,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一个月到校督导一次,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每月一随机。从本月起到年底,市教育局将组织市县督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开展“五项管理”抽查和暗访,督促指导县区,市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为“学校”)落实好“五项管理”。

三、一季一通报。每一季度末对全市各县区、学校“五项管理”落实情况进行量化排名并通报、对排位在后三位或问题较多的县区和学校以市教育局名义发工作警示函、督办函,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终各项考核。加强问责追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立行力改,对于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半年一总结。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6月25日和12月25日之前,将本县区的“五项管理”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报市教育局,总结须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亮点、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五、一年一考评。县区、学校的“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与其他各项考核挂钩,将纳入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全市教育系统“转作风 优环境”活动和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体系中,以评促落实。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五项管理”工作事关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将“五项管理”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推进,确保国家、省、市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2.把握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区)要认真组织“五项管理”的专题学习培训,把握具体要求,抓住工作重点,细化职责分工。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各校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通报;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实效。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遵守教育督导工作纪律,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将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对整改不力、线上填报不及时、不准确及覆盖面不全的进行通报。

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确定一名“五项管理”工作责任领导和联系人,并填写好全市“五项管理”工作联系人表(详见附件2)。

联系人:曾  磊  联系电话:0791-83986481

电子邮箱:ncjydd@126.com

附件:1.“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

2.南昌市全市“五项管理”工作联系人表

洪教督办字〔2021〕4号关于建立“五项管理”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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