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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0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市属各挂牌督导责任区:

现将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赣教督办函〔202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督学管理,确保责任督学每月至少下校一次,做到月月有计划、有结果、有反馈、有落实。截至2021年3月,我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已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但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覆盖率仅为85%,其中进贤县、青山湖区、新建区幼儿园挂牌督导覆盖率分别为51%、80%、53%。为此,请以上县(区)加强督学配备,确保2021年6月前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挂牌督导信息化平台的使用。根据全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2020-2021学年度工作量统计,新建区、湾里管理局平台使用率极低,经开区等县(区)上传内容不全,工作计划、听课记录、问题反馈等模块工作量不达标。请各县(区)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指导责任督学用好挂牌督导信息化平台,切实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下一步,我市也将加强动态数据监测,定期对各县(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三、开展全市督学工作案例评选。为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提升教育督导专业水平,我市定于2021年4月-5月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学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工作案例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例清楚,主要围绕监督学校规范办学、指导学校内涵发展、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助推教育质量发展等主题撰写,案例要具有代表性,可供推广和借鉴。

2.坚持原创,不抄袭剽窃,不弄虚作假。按照标准公文字体、字号规范撰写,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体,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体,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格式为“标题+案例背景+案例描述+案例反思’,附2-3张典型案例照片。

3.请各县(区)、各学校、各责任区积极参与、择优报送,县(区)报送数量不少于5篇,市属挂牌督导责任区不少于2篇;市属学校可根据情况酌情报送。

4.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对优秀工作案例进行评奖和汇编、并在市级媒介进行专题宣传,同时推荐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参与评选。督学工作案例获奖情况纳入全市优秀督学评选加分项内容。

5.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工作邮箱ncjydd@126.com,联系人:柴哲,电话:83986481。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赣教督办函[2021]9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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