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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南昌市第六届市督学和第二届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人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1-19   访问量: 

市直相关单位,市各民主党派委员会,市级新闻媒体,部分驻昌普通高校,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处,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适应教育督导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级督学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市督学和第二届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遴选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市督学。遴选范围为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市直相关部门对口教育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市教育局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和督导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在昌高等院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市、县直属学校和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校长(园长)、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

2.市特邀督学。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等担任特邀督学。

3.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遴选范围为市教育局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业务骨干;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部分在昌高等院校骨干教师;省、市示范幼儿园及市、县直属学校副校级干部或中层正职、市级学科带头人;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助理。

二、遴选条件

1.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公道正派;

3.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督学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所需时间;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网络办公操作能力;

5.市督学需担任过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副高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10年以上教育行政管理或者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实绩突出;

6.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需担任过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实绩突出;

7.市督学初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1周岁,续聘督学人员年龄不超过63周岁;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

三、工作要求

1.请按照遴选条件和具体名额分配表(附件1、2),推荐第六届市督学和第二届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候选人。严把遴选程序,认真组织考察,真正把代表性强、业务水平高、群众认可的优秀代表推荐到市督学、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队伍中来。市督学和督导评估专家审查委员会将对候选人员按照1.2:1的比例进行差额遴选。

2.候选人须填写《南昌市第六届市督学申请表》(见附件3)或《南昌市第二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以PDF的形式并附电子稿,于2020年11月29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ncjydd@126.com。

联系人:柴哲,电话:0791-83986481。

附件:1.南昌市第六届市督学遴选名额分配表

2.南昌市第二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遴选名额分配表

3.南昌市第六届市督学申请表

4.南昌市第二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申请表

关于推荐南昌市第六届市督学和第二届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人选的通知

附件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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