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综合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20〕12号)要求,省厅将于9月7日至11日综合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为切实做好全市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2.各县(区)教体局及辖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二、督查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
三、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各县(区)、各学校自查,市级督查和省级抽查方式进行。
四、督查程序
1.各县(区)、各学校自查(9月1-4日)。各县区、各学校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2.市级督查(9月1-4日)。市级督查将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在各县(区)督导学校不少于6所,涵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其中至少包括一所农村学校或教学点。
3.省级抽查(9月7日-11日)。省教育厅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各设区市交叉检查的方式赴县(区)、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五、督查分组安排
具体市级督查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专项督查工作,抓好落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南昌市2020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重点内容》进行督查,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详实齐全,以便核查。
2.请各县(区)、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指派一名秋季开学专项督查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及工作单位、联络方式于9月2日17:00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办。
联系人:曾磊;联系电话:83986481;电子邮箱:ncjydd@163.com
附件:南昌市2020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