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新冠防控字【2020】108号)精神和全市教育系统复学工作调度会要求,为确保春季学生返校复学工作平稳有序,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部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县(区)部分学校(幼儿园)。
二、督查时间及内容
1.第一阶段:2020年4月26日-4月30日
督查内容:返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情况、学生返校学习准备工作情况、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情况、核查验收情况,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2.第二阶段:2020年5月6日-9日
督查内容:对第一阶段发现问题跟踪督办,落实整改
3.第三阶段:2020年5月11日后
督查内容:返校后的防控工作,包括学生报到管理情况、“点对点”闭环管理情况、联防联控情况、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关爱师生,具体时间待返校时间确认后,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南昌市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内容》
三、督查方式
1.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组织多个督察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局业务处室参与,分片包干、到点到位开展实地核查。
2.对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进行普查,不漏一校;对县(区)进行抽查,每县(区)不少于5所学校(幼儿园),涵盖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
3.各县区按照属地原则,可参照省、市督查内容,对本辖区所属学校开展全面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明确责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学生返校学习工作,自觉将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力有效。
2.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各地各校要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充实完善现有防控机制措施,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3.督查督办,严肃问责。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对督查督办中发现存在决策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将跟踪督办,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联系人:曾磊,电话:0791-83986481,邮箱:ncjydd@126.com。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