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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4-24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新冠防控字【2020】108号)精神和全市教育系统复学工作调度会要求,为确保春季学生返校复学工作平稳有序,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部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县(区)部分学校(幼儿园)。

二、督查时间及内容

1.第一阶段:2020年4月26日-4月30日

督查内容:返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情况、学生返校学习准备工作情况、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情况、核查验收情况,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2.第二阶段:2020年5月6日-9日

督查内容:对第一阶段发现问题跟踪督办,落实整改

3.第三阶段:2020年5月11日后

督查内容:返校后的防控工作,包括学生报到管理情况、“点对点”闭环管理情况、联防联控情况、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关爱师生,具体时间待返校时间确认后,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南昌市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内容》

三、督查方式

1.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组织多个督察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局业务处室参与,分片包干、到点到位开展实地核查。

2.对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进行普查,不漏一校;对县(区)进行抽查,每县(区)不少于5所学校(幼儿园),涵盖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

3.各县区按照属地原则,可参照省、市督查内容,对本辖区所属学校开展全面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明确责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学生返校学习工作自觉将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力有效

2.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各地各校要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充实完善现有防控机制措施,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3.督查督办,严肃问责。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对督查督办中发现存在决策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将跟踪督办,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联系人:曾磊,电话:0791-83986481,邮箱:ncjydd@126.com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内容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专项督查内容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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