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本南昌市教育数据采集管理,推动数据存储归集整合,促进数据共享开放,保障数据安全,发挥数据治理价值,并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厅〔2018〕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95号)和《南昌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洪府厅发〔2019)13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教育工作实际,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南昌市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和《南昌市教育管理信息化资源目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南昌市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2.南昌市教育管理信息化资源目录(试行)